做欧盟生意的硬件厂商最近都在核同一个日期:2027 年 2 月 18 日。这一天是欧盟电池法规 (EU) 2023/1542 第 11 条的适用日,它要求内置便携式电池的产品必须让终端用户自己就能把整块电池取出来换掉。对手机、耳机、智能手表、小家电这些品类来说,这意味着机械结构要动刀。
但最先松一口气的可能是做充电宝的。按照委员会 2026 年 7 月 14 日通过的相关指南口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给别的产品供电的产品,它本身就是便携式电池,因此不在第 11 条的范围内。换句话说,独立销售的充电宝、TWS 耳机充电仓、汽车应急启动电源,都可以继续用一体密封、超声焊接、胶水封装的结构,不必为了用户可拆而重做外壳。它们要守的是电池法的基础义务:有害物质限制、标签、二维码、EPR 回收注册、废旧电池标识这些。
条文到底管什么:商业可得工具,而不是随便一把螺丝刀

第 11 条的原文要求便携电池在整个产品寿命期内随时可被终端用户轻松拆卸和更换,管的是整块电池,不是内部单节电芯。判定的关键落在工具上:必须用市面能买到的普通工具就能拆开,不能依赖专用工具、热能或溶剂。这里有两个流传很广的误读。所谓的基础工具来自 EN 45554:2020 的分类,不是条例原文;所谓不能损坏产品也不在条文里——第 11(6) 条的表述是,换上新电池后不得影响整机的功能、性能和安全。
配套要求也不轻。说明书和安全信息要随产品提供,并且永久保留在一个公开可访问的网站上;备件在最后一个型号投放市场后至少供应五年,价格合理且不歧视;不能出现妨碍更换的软件设计,比如把电池和主板做零件配对。委员会在同一份指南里点了名:靠加热或溶解才能松开的胶粘方案,等于不合格。
真正要改结构的是谁:豁免名单从 2 类扩到 8 类
第 11(2) 条原本只有一个很短的清单,允许把电池设计成只能由独立专业人员拆换。2025 年 7 月的合并文本里只列了两项:可水洗或可冲洗电器,以及专业医疗影像、放疗和体外诊断设备。2026 年 7 月 14 日,委员会通过了 C(2026) 5031 final 授权法规,把这份清单换成八个类别:可水洗或可冲洗电器(含穿戴设备)、专业医疗影像放疗与体外诊断、因防水防尘抗摔会被破坏或体积太小无法安全换电池的密封可穿戴设备、带可充电池的电动玩具(豁免到 2030 年 7 月 31 日)、接触食品的无线测温探头、ATEX 防爆指令 2014/34/EU 范围内的产品、皮下给药的在体系统,以及农机和工程机械的车顶远程信息终端。除医疗类之外,每一项豁免都要能证明是为保障用户和器具安全所必需。
这份授权法规的状态也得留意:它还没拿到编号,反对期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两个月,公布后二十天才生效。按一个尚未落地的豁免去定设计,是在赌时间表。同一批发布的指南 C(2026) 5032 final 只是指导文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它给出的口径是实务里最先被引用的:终端用户被定义为已达成年的普通人,没有任何特定经验或相关资质;防护等级 IEC 60529 只是参考,不能单独作为豁免依据;用不可重复使用的紧固件时,这些紧固件也要能作为备件买到。
对品牌来说,动作其实很清楚。先判断产品是内置电池的整机,还是本身就是电池的产品,这一步决定了要不要改结构;再核对手里的豁免是不是正好命中新增的八类之一;然后把二维码和电池护照排进时间表——2027 年 2 月 18 日同一天,所有电池都要加二维码,LMT 电池、2kWh 以上工业电池和电动车电池还要做电池护照。这些和机械设计无关,但同样卡时间。